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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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014年,面对国家宏观经济提高速度放缓的新常态,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通过加强日常运营管理,强化成本控制,科学利用经营现金流,使得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增幅大于营业收入的增幅。全年来看,公司总体发展势头良好,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多元化发展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实现了年度预算提出的各项目标。经核算,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36亿元,同比增长0.42%;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6.01亿元,同比增长10.47%;每股盈利0.2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7.92%,同比增加0.46个百分点。
2014年,尽管总体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依然困难,但福建省区域经济发展仍好于全国中等水准。福建省统计局初步核算多个方面数据显示,全年福建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9%。增速较去年同期的11%有所下滑,但依然高于全国中等水准的7.4%。区域内较好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为高速公路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受累于整体经济提高速度的下行、产业体系的持续调整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继续实施,全年公司所辖路段车流量仅呈现小幅增长。报告期内,福(州)泉(州)高速客车按车型收费标准折算的日均车流量为22,106辆,同比下降0.90%;货车按计重收费标准折算的日均车流量为16,497辆,同比增长3.40%;泉(州)厦(门)高速客车按车型收费标准折算的日均车流量为35,052辆,同比增长4.06%,货车按计重收费标准折算的日均车流量为21,516辆,同比增长0.92%;罗(源)宁(德)高速客车按车型收费标准折算的日均车流量为13,608辆,同比增长2.57%,货车按计重收费标准折算的日均车流量为16,540辆,同比增长2.85%。
泉(州)厦(门)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全线日基本建成通车,福(州)泉(州)高速公路扩建工程福州相思岭隧道至泉州过坑130.48公里于2011年1月18日基本建成通车。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完工决算审计工作已于2012年度圆满完成,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完工决算审计工作正稳步推进。与此同时,泉厦和福泉高速公路扩建剩余尾工工程继续开展,截至2014年12月31日,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已累计支出124.73亿元,其中,泉厦段累计支付54.22亿元;福泉段累计支付70.51亿元。报告期内,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共支付扩建工程款2.02亿元,其中,泉厦段支付1.12亿元,福泉段支付0.9亿元。
1、参与发起设立海峡财险公司。近年来,随公司主要路段的扩建通车,经营业绩预期将持续改善,资金保障能力逐年提高,在此背景下,管理层依据公司战略部署,积极谋划公司的投资发展工作,推动公司战略转型,逐步拓展可持续发展的潜力。2014年,公司延续前期发展思路,立足长远谋划,积极介入保险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作为第二大股东参与了海峡财险公司的发起设立,公司出资2.7亿元,持股18%。海峡财险公司的申报材料经过一轮的修订和反馈,已经于去年9月份报送至中国保监会等待核准。
2、赎回“11闽高速”公司债券,启动发行新一期20亿元公司债券。为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2012年公司成功发行5年期的15亿元公司债券(简称“11闽高速”),并设置了第3年末的提前赎回权和投资者回售权,以实现对公司债券后续管理的主动性。2014年下半年以来,资金市场相对宽松,市场利率逐渐走低,公司经过调研分析后认为,市场下一阶段公司债券发行利率将较低于“11闽高速”债券利率5.8%。基于对当时市场利率水平及预期的研判,同时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债券双向选择期的过渡,公司于2014年12月启动发行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主动行使赎回权置换“11闽高速”债券。目前,“11闽高速”债券已于2015年3月9日由公司主动完成赎回,新一期20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申请文件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
3、解决公司股改遗留问题。公司在2006年的股改承诺中对浦南公司股权的增持事项由于浦南公司的效益问题一直未能履行。2014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公司积极争取监督管理的机构的支持,与大股东沟通并达成共识,最终通过豁免大股东履行转让浦南高速股权给公司的方式,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2015年,在我国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之下,公司要主动融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抓住中央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福建自贸区等战略蕴含的新机遇,坚持管养和服务并重,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并举,加速形成新的发展局面。2015年,公司在做大做强高速公路主业基础上,继续转变思路,发挥管理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等,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鉴于2015年宏观经济依然面临较大的下降带来的压力,公司所辖路段的车流量增长将会受到某些特定的程度制约。初步预计,201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7.66亿元左右,成本费用16.14亿元左右,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60亿元左右。
公司将密切跟踪各路段车流量变动情况,继续加大营销高速的工作力度,采取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措施进行路网宣传并开展营销工作;继续强化运营管理工作,强化标准化管理,综合提升营运管理质量,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科学开展道路预防性养护,强化成本控制;科学筹措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发展的策略的落地实施,重视、跟踪投资机会,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积极地推进对外股权投资。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董事长黄祥谈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保证分红政策的延续性,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274,440,000.00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清算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全资子公司注销清算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6)。
七、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关联董事黄祥谈先生、王敏先生、徐梦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有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17)。
九、审议通过《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运行,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5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子公司借款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授权福泉公司董事长在借款额度3.5亿元内根据福泉公司现金流量差额向商业银行借贷、业务及其他融资产品。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福泉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福泉公司审议2016年度财务预算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5年5月届满,同意推荐黄祥谈先生、刘先福先生、侯岳屏先生、王敏先生、徐梦先生、钟远斌先生、蒋建新先生、徐军先生、汤新华先生、蔡晓荣先生、陈建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军先生、汤新华先生、蔡晓荣先生、陈建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名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因担任企业独立董事累计时间将满6年,根据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林志扬先生将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离任企业独立董事,公司感谢林志扬先生在担任企业独立董事近6年时间内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和优势,逐步提升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也为更好地体现公司对独立董事履职付出劳动的肯定,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赞同公司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的3万元(税前)/年提高到4.8万元(税前)/年。
十六、审议通过《福建高速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高速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公司章程修改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8)。
十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议案二、三、四、五、七、九、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和十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真实的情况最终确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及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黄祥谈:1962年12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三明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管理总站副站长、站长,三明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三明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三明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先福:1964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交通部审计局(审计署驻交通部审计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主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侯岳屏:1977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会计,北京同仁堂麦尔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联公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兼任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 敏:1958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公路局三处团委副书记、书记,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公司政治处组织干事、组干科副科长、科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福州福泉高速公路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教育处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人事教育处处长。
徐 梦:1967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科员,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福建省交通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路段合作公司管理处副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钟远斌:1957年11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科长、副主任、监控中心党支部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
蒋建新:1971年11月出生,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计划财务部干部,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投资处干部,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罗宁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 军:1962年7月出生,党员,经济法硕士。拥有律师执业资格、上市企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法官,福建省德胜(联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专职法律顾问,福建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七、九届副会长、第八届常务副会长,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第一届会长、第二、第三届常务理事,福建省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委,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为华资客户服务法律顾问团特聘律师。现任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监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福建宁德精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新华:1964年7月出生,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福建省农学院农业经济系助教,福建农业大学经贸学院讲师、副教授,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访问学者。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天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永德吉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晓荣:1974年12月出生,党员,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13年入选“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福州大学福建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地方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陈建煌:1970年5月出生,党员,会计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部、证券投资部高级策略分析师,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公司资金运用部处长,德邦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研究所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聚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9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晞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预算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744,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274,440,000.00元。
五、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线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曾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4年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全文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临时公告(临2015-017)。
七、审议通过《关于推荐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2015年5月届满,同意推荐黄晞女士、李欣先生、陈振松先生、叶国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陈斌先生、张中光先生、李兆深先生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真实的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在2014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真实的情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黄 晞: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福(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财务科副科长,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中福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高级会计师、科长、副处长、处长。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
李 欣:1985年2月出生,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现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项目经理,兼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叶国昌:1962年9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福州港务局劳动工资科科员、副科长、科长,福州港集装箱公司劳工科科长、团委、机关党支部书记,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经理,福建省砂石出口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党委书记、监事。
陈振松:1961年10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海军航空兵、机械师、飞机修理厂副厂长,东航航空工程部技教处助理、政治部干部处干事、转业办主任,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副处长,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州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处处长。
张中光:1961年8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平福银(京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党委书记、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泉厦分公司党委书记。
陈 斌:1962年1月出生,党员,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计划科科员,县乡道路科副科长、科长、管理局副局长,福建罗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罗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筹备处副主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罗宁分公司经理,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李兆深:1956年11月出生,党员,大学学历。曾任空军雷达兵第二十三团司令部副参谋长,空八军后勤部军需处副团职助理员,福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科副科长,福建省高速公路福泉段福州路政大队负责人、大队长,福州罗长高速公路公司路政筹建组组长、路政大队负责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清算的议案》,公司将依法对全资子公司福建陆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顺公司”)进行注销清算,陆顺公司将成立清算小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办理工商、税务注销及清理、财产分配等事宜。
2011年,为有实际效果的减少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业务独立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参股的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养护公司”)按照本公司和控制股权的人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高速公路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立,本公司以按股权比例享有的省养护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投资设立全资养护子公司福建陆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一下简称“陆顺公司”),开展本公司所运营路段(泉厦高速公路、福泉高速公路和罗宁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养护业务。陆顺企业成立三年多来,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之前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陆顺公司积极开展公司所运营路段的高速公路养护任务,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作出了很大贡献,但同时也存在出管养环节多、与各路段沟通不顺畅等问题。为逐步提升道路养护水平,经慎重研究,决定注销陆顺公司法人实体,将高速公路养护主体责任落实到各路段公司。
福建陆顺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注册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范围: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公路养护;园林绿化;交通安全设计工程;公路机电、通讯设施维护;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公路养护机械租赁。(以上营业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0.97亿元,净资产0.69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盈利1391.42万元,净利润1030.54万元。
陆顺公司注销清算完成后,有关人员、资产、业务整合至各路段公司,公司所运营路段的养护工作将由各路段公司自主负责开展,原归属于陆顺公司的收益也由各路段公司享有。本次对陆顺公司做注销清算,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将陆顺公司的人员和资源整合至各路段公司后,有利于通过扁平化管理减少中间协调环节和沟通成本,有利于提高路段养护工作效率,降低养护成本。同时更有助于路段公司在特殊时期更高效地开展应急抢险、保畅等工作。
各路段公司开展自养后,将养护责任下达各路段公司养护业务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养护主体责任,有利于公司加强养护业务综合目标考核,更有助于充分调动养护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养护业务:2014年度养护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1,960.85万元,2014年年初对全年养护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4,500万元,因此,2014年养护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没有超出年初预计金额。根据2015年度养护支出预算和施工安排,预计2015年将发生养护关联交易7,000万元左右。
2、福泉高速公路综合服务费:根据福泉公司与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福泉公司租用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拥有的福泉高速公路十个通行费征管所的附属生活区房建设施。协议约定,福泉高速公路每年度的综合服务费为145万元。
3、福泉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租赁费: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函[2002]317号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福泉高速公路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和批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函》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赁合同》,福泉公司向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租赁福泉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从2001年10月31日起至2031年10月30日共计30年,土地使用权租赁费每年1,360万元,由本公司直接支付给福建省财政厅。
4、福泉公司办公楼租用费:根据福泉公司与福州罗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的《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福泉公司向罗长高速公路公司租用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168号名城花园28#楼(写字楼)10-11层作办公写字楼使用,2014年福泉公司支付办公楼租金161.96万元,预计2015年将支付租金161.96万元。
5、罗宁公司房屋出租:罗宁公司将宁德市后岗京都路国信苑1号楼房屋出租给宁德市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预计2015年租金收入约20万元。
6、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费:行业管理费系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建[2008]17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管理经费问题的批复》向公司收取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费用。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费用按照通行费分配收入的1%收取,年初预计2014年度公司发生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费用为2,627万元,实际发生数为2,612.53万元。预计2015年公司发生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费用为2,740万元,具体金额将随着通行费分配收入的变化而有所变动。
7、福厦传媒公司广告牌经营权承包费:根据福建省福厦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厦传媒公司”)分别与厦门金泉厦实业有限公司和福泉经营服务公司签订的《广告经营权承包协议》,福厦传媒公司承包福厦高速公路用地内、附属设施、高速公路两旁建筑控制区的广告经营业务,2014年福厦传媒公司预计支付承包费用500万元,实际发生338.49万元。预计2015年福厦传媒公司将支付承包费用400万元,具体金额将随着广告收入的变化而有所变动。
经营范围:公路养护、公路养护机械租赁、维修、园林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技术资讯服务;沥青,水泥,砂石等筑路材料。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 工业生产资料,百货,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
经营范围:道路绿化、机械加工和租赁;五金、交电、化工、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工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百货、电子科技类产品的批发、零售;经营定型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非直接入口食品)、冷冻(藏)食品(仅限分支机构);管道维护、房屋修理维护等高速公路服务项目。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经济效益与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对所辖高速公路来投资、建设、管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从事高速公路道路绿化、养护、车辆清障拯救、装潢广告;物业管理;房屋修理维护、房屋和设备租赁;机电系统和交通配套设施的管理维护;建筑材料、机械设备、苗圃绿化、百货经营。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公路养护、公路养护机械租赁、维修;园林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路机电、通讯设施维护;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沥青、砂石筑路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不含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鞋帽批发、服装批发、别的机械设备及电子科技类产品批发,其他日用品零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通信设施零售;货物运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 ;物业管理 ;停车场管理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机织服装制造。
原厦门金泉厦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变更后企业名称为厦门金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厦门。厦门金泉厦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的控股子公司
1、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的关联交易定价是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高速公路经营成本定额的通知》(闽财建[2001]122号文)为基础,经过充分协商或招投标确定。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泉公司”)土地使用权租金是以福建大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福泉高速公路主营部分用地租赁土地估价报告》(编号:闽大地[2002]估202号)为基础制定。
3、行业管理费系省高速公路公司依据福建省财政厅每年关于批复省高速公路公司年度管理经费支出计划的函向本公司收取的。
5、福厦传媒公司广告牌经营权承包费根据福建省福厦高速公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厦传媒公司”)分别与厦门金泉厦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广告经营权承包协议》确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运营所需开展的项目,关联交易的定价或以政府批文为依据、或以市场市场行情报价为参考,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黄祥谈先生、王敏先生和徐梦先生回避表决,公司8名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的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规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19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20号)、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证监发[2014]28号)等规定,结合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做修改,具体如下:
与此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六条内容比照《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内容做同步修改,第四十八条内容比照《公司章程》第八十条内容做同步修改,第五十七条内容比照《公司章程》第八十九条内容做同步修改。
以上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处理与本次章程修改有关的一切事宜。